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等精神以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意见,县经信委结合我县实际,起草本方案。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8年1月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yxjxw@163.com。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550-6721612。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50-6733821
凤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