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及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的需要,县政府拟对城南粮站、府城镇宜文路南段两侧、老城河二期改造、临淮关化肥厂及周边、临淮关三头牛以东和凤阳县经济开发区保温材料厂、石粉厂等地块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县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上述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草案)进行了论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现将上述地块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2019年4月13日至2019年5月12日。
被征收人若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或对该征收补偿方案(草案)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提出。
(注:征求意见稿涉及相关补偿价格标准待县政府发布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确定。)
联系人:凤阳县房屋征收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0-6725209
地址:东华路凤阳税务局(原国税局)对面
附件:1.城南粮站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及征收范围红线图
2.府城镇宜文路南段两侧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及征收范围红线图
3.老城河二期改造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及征收范围红线图
4.临淮关化肥厂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及征收范围红线图
5.临淮关三头牛以东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及征收范围红线图
6.凤阳县经济开发区保温材料厂、石粉厂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及征收范围红线图
凤阳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3日
附件:6、经开区保温材料厂、石粉厂等国有土地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5、临淮关三头牛以东地块国有土地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4、临淮关化肥厂及周边地块国有土地方案(征求意见稿) .doc
附件:3、老城河二期改造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