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FY202003000040 | 来信时间: | 2020/03/12 09:1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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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
内容: | 我的孩子将于四月份出生,现想咨询本地的新生儿医保政策,我们夫妻均在单位交有社保,现孩子出生的话需要在哪里缴纳保险,是出生前还是出生后办理。 谢谢!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凤阳县
   答复时间:2020/03/12 09:20:3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滁政〔2019〕24号)第七条规定,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新生儿监护人应当在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凭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中心)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参保后可享受当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您小孩2020年4月出生后即可以办理当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以便享受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如您还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550-673868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