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FY2020100010 | 来信时间: | 2020/10/09 15:4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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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
内容: | 这个课后服务是否有收费依据,收费多少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凤阳县教体局
   答复时间:2020/10/13 15:08:05
答复意见: 来信人,您好!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教秘基〔2017〕15号)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凤阳县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凤教体字〔2018〕304号),自2018年9月起,在全县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采取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且不收取任何费用,所产生的费用由县级财政承担。 刘府中心小学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课后服务,组织学生合理地利用课余时间,安排好留守儿童的课外生活,主要形式也以成立音、体、美兴趣小组和各学科补差为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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