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对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的需要,县政府拟对经济开发区新菜市场项目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县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草案)进行了论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现将该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1月21日。
被征收人若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或对该地块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向县房屋征收中心提出。(注:征求意见稿涉及相关补偿价格标准待县政府发布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确定。)
联系人:凤阳县房屋征收中心
联系电话:0550-6725209
地址:东华路凤阳县税务局(原凤阳县国税局)对面
附件:凤阳县经济开发区新菜市场项目国有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