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阳县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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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凤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管委会: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凤阳县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6月3日

    凤阳县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全县地质环境基本概况

    我县属大别山余脉的低山丘陵,地形多样,除西南低山外,其余大部分地区为丘陵岗地或波状平原,地质西南高东北低。

    我县辖区内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地质环境条件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地下采矿以退采法为主,采后不回填或不加固支撑,部分采空区无支撑,形成大面积的采空区,易形成圈套面积的冒顶和地面塌陷。二是软土或膨胀土较为发育,易形成变形;露天采矿场边坡过高过陡,少数铁路、公路两侧及建筑物切坡坡面较陡,岩石裂隙发育,风化较强,易于形成崩塌和滑坡。三是汛期连续、集中降雨或干旱少雨,水位骤升骤降往往造成河、湖、水库等地岸崩发生。四是人工露天开采架头过高,坡陡诱发塌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二、全县地质灾害主要类型

    我县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类型包括四种:

    (一)岩土位移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山体滑坡、建筑工程人工切坡引发的崩塌、滑坡及露天开采引起的崩塌、滑坡;

    (二)地面变形地质灾害。即地下采矿引起的地裂缝、地面塌陷;

    (三)矿山与地下工程地质灾害;

    (四)河流堤坝渗漏、滑塌、岸崩及水库坝基渗漏等。

    三、重点防范区域和防范期

    (一)防范区域

    根据全县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发现,我县需重点防范监测和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8处。其中,采空地面塌陷6处、河流岸崩1处、不稳定斜坡(崩塌隐患)1处。有关部门和乡镇及矿山企业要在实际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和本部门地质灾害的相关情况,按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相关要求和有关规定,上报地质灾害点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确定责任人和监测人,认真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防范工作。

    1. 大溪河镇指王村毛山金矿采空地面塌陷隐患点。目前矿山正常生产中。塌陷始发于1997年4月,盛发于2002年6月,见4处呈圆形陷坑,坑口规模120-890㎡,深度2-30m,变形面积200-1000㎡,为小型采空塌陷。原来塌陷区已治理复垦,地面有沉降现象,局部有裂缝,矿山重新开采后,农田有漏水现象。因此,预测今后采空区内可能会有新的陷坑发生,地面变形也将会进一步发展。毛山金矿采空地面塌陷对农田构成一定的威胁,要加强对地面塌陷危险性及危害性宣传,加强地面变形的监测工作,进一步准确界定采空区范围边界,设立采空地面塌陷危险区警示标志,限制居民从事生产活动,禁止在危险区内建房。
    2. 刘府镇大洪村大潘家铁矿采空地面塌陷隐患点。废弃采空区。塌陷始发于2009年7月,见1处呈圆形陷坑,坑口规模20 ㎡,深度3m,变形面积50㎡;采空区分布弧形裂缝5条,延伸方向130°;陷区面积0.01km²,为小型采空地面塌陷。因该矿停产后,井下巷道及地下采空区未全部填充,预测今后可能有采空地面塌陷发生,并对附近村民生命安全和房屋农田构成一定的威胁。要设立采空地面塌陷危险区边界警示标志,禁止在危险区内新增建房,对已居住于采空塌陷危险区内的居民加强警惕性教育。
    3. 府城镇大王府村金鹏矿业采空地面塌陷隐患点。该隐患点位于府城镇大王府村金鹏矿业,为停产采空区,塌陷始发于2007年9月,盛发于2009年,仅见一处陷坑呈圆形,坑口规模60㎡,深度3m,变形面积80㎡;采空区影响面积0.0002 km²,为小型采空地面塌陷。该矿山暂时停采,2012年对已塌陷的区域进行了回填,但地下采空区未全部填充,仍存在采空塌陷隐患,并对附近农田、坟墓、废弃厂房构成一定的威胁。应继续划定危险区界线、设立警示牌,危险区内限制居民从事生产活动。
    4. 总铺镇山北吴村鹿塘不稳定斜坡隐患点。该隐患点为人工切坡,位于总铺镇鹿塘水库东北侧合蚌公路(101省道)边,整个斜坡长30m,宽约5m,坡高约10m,该陡坡上覆粘土,厚度约3m,陡坡下部出露岩石,陡坡顶部边缘紧挨厂房,厂房院墙已有开裂现象,坡底有崩塌滑落的落石。斜坡坡向为300°,坡度约70°,在汛期雨雪季节,该处不稳定斜坡可能沿岩土接触面或裂面发生小型崩塌灾害。应加修护坡,增强斜坡稳定性。
    5. 红心镇梅市社区原华杰石膏矿采空区塌陷隐患点。该隐患点位于红心镇梅市社区,为废弃井口巷道分布区。塌陷始发于2012年7月,盛发于2014年10月,见4处圆形陷坑,其中2处已回填;余下2处位于农田中,相距约50m,一处坑口规模约150㎡,深度1.5-15m,变形面积800㎡长轴方向分别为90°;采空区分布拉张性弧形裂缝长3m,深度1.5m延伸方向300°;采空区影响面积0.01 km²,为小型采空地面塌陷。主要威胁破坏农田和省道309,要对该矿采空区进行群测群防、划定危险区界线、设立警示牌;在危险区内限制居民从事生产活动,责任单位应对已塌陷的地区加强监测和回填,消除安全隐患。
    6. 小溪河镇金鹏矿业中家山铅锌矿采空地面塌陷隐患点。该隐患点位于小溪河镇小岗村石马组中家山铅锌矿,矿山处于正常开采状态,塌陷坑位于废弃民采采空区。塌陷始发于2014年2月,盛发于2014年4月,仅见一处圆形陷坑,坑口规模10m2,深度1.5m,变形面积15m2;采空区影响面积0.001km2,为小型采空地面塌陷,威胁农田、旱地、矿山工房。塌陷坑已回填复垦,采空区、尾矿库已建立移动监测站。
    7. 刘府镇官沟社区小蔡家铁矿采空塌陷隐患点。矿山处于暂时停产状态,目前地表未发现塌陷坑,但主井与回风井之间为采空巷道,采空区未回填,存在发生采空地面塌陷隐患,小蔡家铁矿采用无支护坑道掘进开采,开采厚度约40m,开采深度60m。威胁对象为农田,建议加强监测,回填废弃采空区。
    8. 刘府镇官地村红旗渠下游岸崩隐患点。该隐患点位于刘府镇红旗坝泄洪道渠下游弯道河岸,为土质陡坡,整个坡长30m,宽约1m,坡高约6m,厚约6m,坡向为140°,坡度约80°。每年汛期均有小型崩塌发生,体积小于10m3。目前崩塌岸坡距村道最近处已不足1米。该岸崩陡坡面向红旗渠,崩塌物均落入干渠。岸崩边坡稳定性较差,在干渠水位陡升和水库泄洪的情况下,由于河水的冲刷侵蚀坡脚,易导致坡体失稳崩塌,对岸边村道威胁较大,且崩塌土方坠入渠道阻碍红旗渠的畅通。威胁对象为红旗渠河岸及其上部的村道、农田。防治措施是群测群防,加高水泥护坡,进行坡面防护,树立警示牌。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5月1日至9月30日是每年的汛期,也是地质灾害易发期,需着重防范。其中,5-6月为雨量较集中时段,7-9月为台风暴雨期,是防范的重中之重。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除人为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外,降雨的强度和降雨量的大小与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密切相关。当日降雨量达10Omm及瞬间降雨量在50mm以上或持续降雨在半月以上时,往往可诱发崩塌、滑坡、矿坑突水等地质灾害。应提前做好防灾准备工作,加强巡查和监测,对有隐患的重点地区进行彻底治理。

    四、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责任重大的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水务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气象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分局和县安委会办公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乡镇(园区)要按照各自职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工作。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各乡镇(园区)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凤阳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救灾、避灾。

    (一)开展预警预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会同县气象局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平台。当发出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应适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急工作方案),有效运转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做好防灾各项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气象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等单位要加强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建设,监测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应互联互通、无偿共享。

    (二)落实值班制度。各乡镇(园区)、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分管领导、地灾防治工作人员、村级协管员、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应在岗在位,通讯方式、工作制度、职责分工等信息应上网上墙。地质灾害报告平台应与相关应急服务平台实现联动互通,确保第一时间获取相关信息,随时应对突发事件。凡逢台风暴雨、强降雨时,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在汛期重点防范期内,各乡镇(园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班,认真收集、汇总雨情、汛情、险情、灾情,并按规定及时报告、转达和处理。

    (三)加强巡查监测。台风暴雨及强降雨期间,各乡镇(园区)、有关部门要扩大地质灾害巡查监测范围,组织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易发区段加密监测、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及早防范。要因地制宜利用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报警器、逐户通知等方式,及时向受威胁群众发出地质灾害警示信息,及时组织转移避险。

    (四)开展汛前、汛期地灾调查和防治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地质隐患调查,及时分析灾情、隐患及发展趋势,提出防治意见。汛期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地段进行复查,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及时调查,做好监测、预报工作,为应急抢险提供充分的时间。

    (五)坚持巡查、速报制度。各乡镇(园区)、有关部门对出现的突发性地质灾害或隐患,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做到信息灵、行动快、调查细、判断准、防治早。重大地质灾害要在技术人员指导下,由灾害发生地乡镇(园区)或有关部门负责指定专人做好灾害监测工作,并同时制定好救灾、避灾方案,确定人员、财产的疏散路线和时间安排。

    (六)建立地质灾害情报信息网络和群测群防责任制。完善从县到乡镇、村、采矿单位的地质灾害情报信息网络,认真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制。各乡镇(园区)、有关部门要确定一名领导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乡镇(园区)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6项制度,即汛期值班制度、灾情险情速报制度、监测预报制度、汛中巡查制度、应急调查制度以及预警等级和防灾制度。乡镇(园区)、村或有关单位要安排专人对地质灾害点或隐患点进行监测,并明确负责人和联系人,实行速报制度,及时向上级政府或自然规划主管部门报告地质灾害动态,及时调查和分析灾情隐患及其发展趋势,制定防灾减灾措施。

    (七)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全民地质环境保护意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形式进行广泛的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的社会宣传,使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的概念,地质灾害鉴别、预防、避险等有更深刻的认识,以增强广大群众防范地质灾害的能力,把地质灾害造成损失降到最低点。

    (八)加强应急处置

    县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要强化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适时修订我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每年定期组织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灾情,能够及时响应。

    (九)易发区段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 刘府镇官地村红旗坝水库泄洪渠弯道河岸存在岸崩迹象,岸崩陡坡面向红旗渠,边坡稳定性较差,底部修建有水泥护坡,但高度小,在干渠水位陡升和水库泄洪的情况下,每年汛期均有小型崩塌发生。目前距村道不足1米,直接对红旗渠河岸及上部的村道、农田造成威胁,县水务局等部门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加高水泥护坡,设置防护栏(网)。

    2.凤阳县原华杰石膏矿于2008年9月关闭,斜井巷道贯穿S309省道,2017年发生过塌陷的主井口在今年年初,被人为破坏填埋,场地垫高平整。红心镇应对该采空区域,加强巡查监测,并采取必要的治理措施,防止因违建等人为因素加重该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

    1. 大溪河镇指王村毛山金矿、刘府镇大洪村大潘家铁矿、府城镇大王府村金鹏矿业、红心镇梅市社区原华杰石膏矿、小溪河镇金鹏矿业中家山铅锌矿、刘府镇官沟社区小蔡家铁矿等地下采矿企业和采空区,要特别注意防止地面塌陷的产生和扩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保留保安矿柱和回填废弃采空区,井下开采应远离地面村庄和建筑设施。同时,各矿山企业要建立起地面变形监测网,并及时做好井下与地面对照图的编制工作。
    2. 地面露天采矿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开采。建议采用台阶式开采方式自上而下逐层进行开采,防止出现开采临空面,开采边坡角≤60°,有条件的矿山企业可采用微差爆破法,以防止人为诱发采场面崩塌、滑坡。
    3. 大中型水库周边均是不稳定的滑坡体,如遇长时间连阴雨或强降雨等情况,仍有可能发生较大规模的滑动,要加强对滑坡体的监测,并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受滑坡体威胁的群众搬迁。
    4. 淮河沿岸要尽快抛石固堤,用块石护岸及浆砌挡土墙,防止水流侵蚀堤岸。
    5. 韭山洞、禅窟寺等旅游景区应注意塌方、滑坡等自然灾害。景区开发、开放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不能人为诱发地质灾害。
    6.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实施治理并承担治理费用。

    五、重要隐患点巡回检查

    对地质灾害发生的隐患点,如地下开采矿山和露天采矿场灾害易发区、铁路、公路、重要的河流、大中型水库及旅游景区等,各乡镇(园区)、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进行汛前、汛期巡回检查,指导当地企业、群众做好防灾救灾的准备工作,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本方案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联系人:张凌。电话、传真:0550-6713385。

     


    附件:2019年凤阳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及防灾责任单位、监测人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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