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阳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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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凤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凤阳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十六届县政府第四十八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凤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5日

     

    凤阳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督〔2018〕8号)和滁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教督〔2018〕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强化政府保障、提高教育质量、提升社会认可度”为重点,着力缩小校际间、城乡间和区域间差距,聚焦内涵发展、特色发展,追求从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从外延扩展向内涵发展的新跨越,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切实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1年,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认定的基础上,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县域义务教育实现更高水平的优质均衡发展。新一轮中小学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日益完善,校际、城乡、区域差距进一步缩小;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更加健全,办学资源和师资力量配置更加均衡;政府统筹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更加健全,教育治理体系逐步完善,学校自主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义务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多样化、个性化教育需求得到更好满足,义务教育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具体目标。

    1. 加快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2019年征地80.4亩,建校舍72654平方米,建运动场30452平方米。

        2020年征地411亩,建校舍92283平方米,建运动场77334平方米。

        2021年征地180亩,建校舍25624平方米,建运动场30708平方米。

        2. 扩充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局。

        按照农村初中向乡镇所在地集中、小学向人口聚居区集中的原则,实施《凤阳县农村学校布局规划》和《凤阳县城区教育设施布点规划》。同步建设城区内学校,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中小学建设标准,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纳入城镇规划并严格实施,不得随意变更,确保城镇学校建设用地。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为农村孩子提供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1.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1)2020年拟评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80名;招聘小学音体美专任教师。2020-2022年三年内补充初中生物教师、地理教师,对缺少的音体美专任教师进行转岗培训;鼓励小学和初中学历未达标的教师参加学历提升学习,对通过学习取得高一层次学历的教师给予一定比例的学费补助。

        (2)2019年—2021年通过资源共享行动、协同创新行动、名师伴飞行动、校本筑基行动、网络研修行动等,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帮扶指导、专题研究、展示交流等形式,助力乡村学校内涵发展。完成5年360总学时的培训,按年度落实培训任务。

    1. 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加快智慧学校建设。

        到2021年,实现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努力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1. 优化学校布局。统筹考虑城市建设与发展,“二孩”政策,流动人口变化趋势及中小学办学标准,健全全县义务教育专项规划动态调整机制,修订《凤阳县中小学布局调整实施方案》,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坚持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先建后撤制度,适应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需要。
    2. 配足标准化学校。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协同机制,依法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实施配建学校“交钥匙”工程,新建学校验收手续完备,程序规范,产权明晰。对于老城区配建学校不足以及未达到配建标准的居住区,通过优化规划,新建、改扩建学校等措施保障标准的办学空间,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新建或改扩建学校一律按照办学标准设计建设,现有学校逐一建立台账,确保校校达标。对生均占地面积不达标的,在城镇建设改造时统筹优先解决。按照国家标准,配齐音乐、体育器材设施。

        (二)加强丰富教育内涵发展建设

    1.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各个环节,抓实课堂主阵地,发挥主载体作用,开展入校、离校、毕业典礼、入队入团教育。加强网络道德教育,拓展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把研学旅行纳入教育教学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自然、历史、地理、科技、人文等多种类型的研学旅行活动。支持学生自主管理,小学重点开展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初中重点进行规则意识、法制观念、公民意识教育。
    2. 全面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实施基于学生核心素养提升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改革教与学的方式、课堂教学形式,推进一批有前瞻性的教学改革项目,推出一批好课。推进长短课、走班制改革,扩大学生选择权。开展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达标校创建工作,到2022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达标率为100%,各学校国家及省规定课程开设率100%。
    3. 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深入落实“减负提质”措施,重点解决“超标、超前、超量”问题。推进课堂教学开放制度化,深入实行弹性离校,大力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强化家长责任,切实改变“学校减负、家庭增负,校

    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

    1. 科学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推进学生评价方式改革及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改革,建立教育质量监测制度,资源配置、政府保障、教育质量、社会认可等方面的评估指标均达到国际标准。
    2. 推进体育及艺术教育。深入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到2020年,学校体育、艺术办学条件总体达到国家标准,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95%。实施学生“体育艺术2加1”项目,办好校园文化艺术节和学生运动会。推进地方传统文化,特别是凤阳非物质文化遗产—“凤阳花鼓”“凤阳凤画”进入课堂、进入校园。建设一批体育、艺术、科技、书法等特色学校。

        (三)统筹推进县域内共享资源的联动发展

    1. 推进城乡协同、联动共建。大力支持农村教育发展,建立教学领导互派挂职制度。支持优质学校在全县范围内牵头组建联体学校,学校联盟等学校联动发展共同体。继续巩固集团化办学及学区化管理的制机制,到2020年,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达到100%。
    2. 共建共享课程教学资源。加强信息技术应用,重点推进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等共享课堂建设,丰富“公益学堂”课程,实现网络资源共享。完善全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人人通”平台)建设与服务。重点加强农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

        (四)加强新时代师资队伍建设

    1.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落实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在准入招聘中强化师德考察,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实施一票否决,对师德问题“零容忍”。
    2. 优先补足配齐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依法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机制。教师招聘指标优先满足义务教育学校,通过调剂编制等方式保障学校开齐开足课程。保障音体美教师的优先配备,切实降低教师“教非所学”率。继续实行统一的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编制核定和管理向乡村学校、小规模学校及特殊教育学校倾斜。
    3. 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继续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落实发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生活补贴制度,鼓励农村教师安心基层工作,引导城镇学校富余教师向农村缺编学校流动,从农村挑选部分教师到县内外其他示范学校学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晋升高级职称以及参评优秀教师、省市级名师、特级教师应有在农村学校任教的经历。
    4. 提高教师业务能力。继续实施5年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所有学校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培训经费。推动校长专业化建设,重点提升农村校长教师队伍素质,优先安排农村校长教师参加国家及省市级培训。县级学科教师培训向农村倾斜。鼓励专任教师在职学习,提高学历层次。
    5. 切实提高教师待遇。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进考核办法,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实际业绩,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落实农村教师工

    资待遇及生活补助政策。加快实施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

        (五)大力提高义务教育治理能力

    1. 规范招生行为。完善义务教育学生就近入学、免试入学制度。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确定学校就近接收学生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按照规定接收学生,不得采取或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的依据。进一步改革高中招生制度,加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直接分配到各初中的比例。合理确定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和规模,严格查处学校变相选择学生的行为。
    2. 强化学校治理。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工作。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小规模学校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培养学生应急逃生技能,依法处置各种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健全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监控机制、劝返机制及帮扶机制。

        (六)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1. 依法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随迁子女的“两个为主”政策,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县发展规划,统筹解决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所需增加的教育用地、教师编制、财政经费等。实施以居住地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学生在民办学校就读。政府、社会、家庭、学校共同负责,依法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确保每一位学

    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1. 落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全县各学校为留守儿童建立信息台账。建立精准帮扶制度,确保留守儿童人生安全,确保留守儿童不辍学。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各乡镇和村(居)委会要督促外出务工家长履行监督责任。依法追究父母和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督职责的责任,依法处置各种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2. 做好特殊教育工作。加快建设义务教育免费特教体系,加强医教结合,促进融合教育。完善重度残疾学生送教上门制度,按照因人施教的方式设置授课内容,统筹送教教师资源,根据送教教师工作量和交通路程等实际情况,落实送教教师工作补贴和交通补贴。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不断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就学保障,新建凤阳县特殊教育学校。落实特教教师津贴,完善特教投入机制,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到2020年全县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扩大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教规模,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教育普及度,确保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四、实施步骤  

        按照“先易后难、梯次推进”的原则,稳妥有序地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确保到2021年全县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一)优质均衡摸底阶段。(2019年3月—12月)

        开展优质均衡自查摸底。根据优质均衡实施办法,组织各学校进行自查,摸清家底,制定缺口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县教体局审定自查结果。

        (二)实施阶段。(2019年—2021年)

    1. 营造宣传氛围。各学校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有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标语,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人人知晓、全员参与、全力促进的良好态势。
    2. 制定方案(2019年3月—12月)。各学校要针对优质均衡标准及自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与县教体局相关股室共同研究制定可行的方案。方案中要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确定完成时间,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
    3. 落实创建任务(2020年1月—2020年12月)。县教体局要按照实施计划,分年度完成各项任务。各学校要围绕优质均衡中的政策统筹、经费保障、学校标准化建设、学校规范管理、教师队伍配置、素质教育、差异程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按照整改方案,认真梳理,扎实整改,确保达到评估验收的标准。
    4. 完善档案资料(2019年9月—2020年12月)。县教体局各股室、各学校要根据要求,收集整理相关文件、计划、方案、总结、表册等资料,达到目录清晰、资料详实、数据准确。

        (三)督导攻坚阶段。(2020年1月—2020年12月)

        县教体局督导组按照优质均衡要求逐校、逐项进行评估验收,对查出的问题通过现场督办、追踪督办等方式限期整改,确保达标。

        (四)评估准备阶段。(2020年6月—12月)

    1. 各学校办好宣传展板。各学校制作关于优质均衡发展的宣传手册和相关主题片。
    2. 县教体局做好优质均衡成果展。制作优质均衡发展成果专题片。
    3. 加强成果宣传。通过多种方式对家长、学生、社会人士进行面对面的宣传,积极征求意见建议,增强广大家长和社会人士对教育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汇聚起强大的民意共识。

    (五)申报验收阶段。(2020年9月—2021年9月)

    1. 完成县级自评。(2020 年9月前)
    2. 将自评结果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并通过市级复核。(2020年12月前)
    3. 通过省级评估。(2021年3月前)
    4. 通过国家认定。(2021年9月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主导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义务教育与经济社会、人口变动的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区域、校际之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负责对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进行整体规划、组织实施。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抓好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加强教育内部管理,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负责教育用地规划和项目申报,落实学校建设优先优惠的相关政策。县财政局负责保证教育经费实现“两个比例”“三个增长”,将义务教育经费按规定纳入财政保障范围,足额预算,及时拨付,指导、监督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确保学校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县编办、人社局会同县教体局共同做好教师核编定岗工作,巩固县管校聘成果,完善教师聘用办法,实现人、编、岗统一。宣传、公安、文化、卫生、工商、交通、水务、消防等部门要立足本职,密切配合,在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发挥好职能。

        (二)加大经费投入。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资金投入机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资金的使用、分配和管理。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本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不低于中央规定的基准定额,确保教师培训专项经费按教职工年工资总额1.5%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5%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义务教育学校经费实行“校财局管”,加强对各项教育经费的统筹,调整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在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前提下,新增公用经费向教学活动、学生活动、课程改革、教师培训方面倾斜。

        (三)强化督导评估。制定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监测制度。围绕创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核心工作,开展专项督导,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对乡镇政府、县直各有关职能部门、学校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监督、评估。建立完善督查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督导结果运用。 

       (四)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大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理念和政策措施,得到广大学生和家长积极支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用人观和成才观,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育人体系;加大优秀教师、优秀学生和群众身边好学校的宣传力度,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再提升,使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六、预期成果。

        经过三年的努力,在政府主导、统筹规划以及相关部门全力推进下,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方面全部达标,顺利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的国家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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