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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2020年部分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1 16:12 来源:凤阳县人社局 阅读次数: 字体:【  

为解决我县部分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问题,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凤阳县部分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紧缺专业技术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凤阳县2020年部分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5. 年龄计算:30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19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0年6月19日~6月21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双休日正常上班)

报名地点: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政务新区)。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由其本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20年7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因疫情原因学校推迟发放毕业证书的,将根据安徽省统一时间要求提交毕业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3、应聘人员须填写《凤阳县2020年部分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计两科9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报考人员,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或《申论》(见附件1考试科目)两科。卷面分值均为100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等。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40%+《专业知识》或《申论》*60%的合成成绩。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考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笔试考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知识》或《申论》、《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学历高低排序。仍然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凤阳政府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后待遇

1、拟招聘的紧缺专业技术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进行,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用工单位负责招聘人员的使用、考核及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用工单位提出解聘意见报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人员由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续签或解聘意见。

2、待遇实行年薪制的,具体标准为: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标准为每人每年8万元(含五险一金);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一级建筑师、一级建造师、注册规划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结构师资格证的人员年薪为每人每年12万元(含五险一金)。年薪分为基础性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工资占70%,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年度考核等次达到合格及以上,年终一次性发放。

3、待遇比照我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确定的,按照规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4、拟招聘人员须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的协议,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予以扣除。

5、合同期内工资和“五险一金”单位负担部分由用工单位按时将经费划拨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发放工资和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2.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途经史以及考试前7天内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的考生,按照重点人员健康管理规定,要求补充提供3天内核酸和抗体检测安全的结果证明材料(须提前准备),相关检测费用自理。

(二)参加考试考生需须佩戴口罩,准考证、身份证并出示“安康码”(须提前申领),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扫码、测温、消毒。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前,考生需作出疫情防控个人承诺,对刻意隐瞒中高风险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者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考试结束后,考生需有序离开考点,不得聚集、逗留。

八、相关事宜

1、未尽事宜由县人事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招聘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凤阳县政府网站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3、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0-6735941

监督电话:0550-2226681 (凤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附件1:凤阳县2020年部分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凤阳县2020年部分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凤阳县人事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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