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凤阳县卫健委、财政局、人社局印发的《凤阳县第三批村医到龄退出人员身份及年限认定及实施方案》(凤卫医2019〔44〕号)和《关于做好调整退出村医生活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卫基层〔2018〕34号)文件要求,2014年12月31日以后仍在岗(含未满及已满60周岁的)由乡镇卫生院、乡镇政府初审、公示后经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现将2021年2月凤阳县在岗村医到龄退出人员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户口所在地 |
购买养老保险 种类 |
累计工作 年限(年) |
补助标准(元) |
备注 |
1 |
冯德春 |
男 |
1961.02.05 |
凤阳县小溪河镇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36 |
528 |
/ |
公示时间: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9日。
监督电话:0550-2551581;0550-2551703;0550-2551705。
凤阳县村医到龄退出人员身份及年限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