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务联播

十字路口闯红灯被撞 女子受伤还担主责

发布时间:2020-06-23 08:58 来源:凤阳县公安局 作者:王娇娇 穆军 阅读次数: 字体:【  

遵守交通信号灯是安全文明出行的前提,无视交通信号导致交通事故教训更是值得警惕。日前,凤阳县一女子高某因十字路口闯红灯引发交通事故。6月11日,凤阳交警认定高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据事发地监控显示,2020年6月8日13时40许,高某自北向南正步行通过凤阳县永乐路路口,此时红灯已经亮起,但高某未予理会。在行走到路中间时,与曹某自东向西驾驶的皖A195**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及高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查,高某,女,29岁,凤阳县府城镇人,系本案行人,曹某,男,43岁,凤阳县大庙镇人,系皖A195**小型客车驾驶人。

凤阳交警认定:高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之规定负主要责任;曹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之规定负次要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