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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林长制条例》调研组来凤调研

发布时间:2021-03-05 08:07 来源: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字体:【  

3月2-3日,省司法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夏月星、省林业局二级巡视员张新法一行5人组成的《安徽省林长制条例》调研组来我县调研,县委副书记、县长朱林,市司法局副局长尚昌虎,市林业局党组成员於凤林,副县长李文书,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司法局、总铺镇负责人等陪同调研。

2日下午,调研组一行到金山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凤凰山生态复绿废弃矿山、明中都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进行实地调研,现场询问林业示范区建设、矿山生态复绿、公园绿化、五绿推进等工作情况,并了解实行林长制改革以来县、镇、村三级林长在这些林业工程项目推进中所起的作用。调研组对凤阳县实行林长制改革以来,五绿协调并进、“五个一”服务平台建设、林长制示范区建设、林长履职尽责、林业高质量快速推进等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3日上午,夏月星在县政府201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调研组及陪同调研人员,镇村林长、林业企业大户、护林员代表等参加会议。夏月星强调,《安徽省林长制条例》制定开全国林长制立法先河,是新时期安徽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非常关注,林长制条例制定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参会人员畅所欲言,提出修改建议。朱林首先作了凤阳县林长制改革情况汇报,参会人员围绕县镇村三级林长履职尽责、考核机制、林业五绿推进以及法律责任畅所欲言,并提出加强林业执法、护林灭火队伍建设、加大林业政策扶持力度、维护林业大户合法权益、加强业务培训、突出林业重点区域等好的建议。

会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林业股室及林业专家召开了凤阳县《安徽省林长制条例(草案)》修改建议会,对《安徽省林长制条例(草案)》逐条梳理、研究,提出了具体建议,经县司法局进一步修改后报省调研组。

现场调研

召开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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