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发布时间:2023-02-23 16:55 来源:滁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第五条以及《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协商。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

(二)调解。当事人不愿意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调解遵循双方自愿原则。

(三)仲裁。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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