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新建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7 15:32 来源:凤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的规定,现将凤阳县新建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详表附后)向社会进行公告,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指示通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于2023年10月26日零时开始对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详表如下。

序号

位置

设备类型

1

园区大道与府北路路口(刘府镇)

电子警察

2

幸福路与园中路路口(刘府镇)

电子警察

3

府北路与腾飞大道路口(刘府镇)

电子警察

4

府北路与园中路路口(刘府镇)

电子警察

5

功臣庙路与圜丘路路口(中都街道)

电子警察

6

教场路与积善路路口(府城镇)

电子警察

7

涂山大道与如意路路口(中都街道)

电子警察

8

G345线与Y017线路口(小溪河镇)

电子警察、违停抓拍设备

9

凤翔大道与凤四路路口(玄武街道)

电子警察、违停抓拍设备

10

濠州大道与凤四路路口(玄武街道)

电子警察、违停抓拍设备

11

S315线与花园湖路路口(枣巷镇)

电子警察

12

淮河路与秀林路路口(枣巷镇)

电子警察

13

龙盘大道(龙兴路至S315线)

违停抓拍设备

凤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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