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定点零售药店自愿申请基础上,我中心按照《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3]29号)要求,组织人员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书面材料审核和现场评估。拟将滁州华巨百姓缘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凤阳二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定点零售药店(见附表),现予以公示。
序号 |
药店名称 |
药店地址 |
拟纳入定点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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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华巨百姓缘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凤阳二店 |
凤阳县府城镇府东街(老粮食局对面) |
门诊统筹管理定点零售药店 |
凤阳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