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拟调整的《凤阳县城市规划区内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属物等补偿标准和凤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其他附属物等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605766399@qq.com提交意见或建议,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交流和沟通。
征集时间:2022年2月10日至2022年2月19日。
联系部门及方式:凤阳县房屋征收中心征收计划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6725209。
特此公告。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