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凤阳县推进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安徽省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编制导则》、《安徽省历史建筑普查与认定技术导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凤阳县实际情况,完成了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的编制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凤阳县21处历史建筑保护图则》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2年11月16日——2022年12月16日,期限为30天。
联系人:李森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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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