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新建34万吨粮食仓储项目的建设,县政府拟对龙坝、陈圩、亮岗等九个粮站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县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上述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草案)进行了论证,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该地块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3月1日。
被征收人若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相关规定或对该地块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向县房屋征收中心提出。(注:征求意见稿涉及相关补偿价格标准待县政府发布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确定。)
联系人:凤阳县房屋征收中心。
联系电话:0550-6725209。
地址:东华路凤阳县税务局(原凤阳县国税局)对面。
龙坝、陈圩、亮岗等九个粮站房屋征收补偿(征求意见稿).doc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