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凤阳县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31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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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22年度凤阳县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凤阳经济开发区(凤宁现代产业园、小岗产业园)管委会县各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提升全县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争取国家和省、市项目,经研究,现启动2022年度凤阳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支持范围

    (一)高新技术产业领域项目

    重点支持硅基新材料、循环经济及环保产业、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装备制造、高端玻璃及智能家居、健康食品等优势产业,新能源、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研发与应用,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农村与社会发展领域项目

    1.社会发展类项目

    支持人口健康、资源环境、生物医药、疫情防控、防灾减灾、城市发展、公共安全、社会管理、系统集成及应用等社会民生领域技术研发,支持开展技术创新和示范推广应用,提升科技惠民能力和水平。

    2.农业类项目

    支持农业新品种选育、新型肥料、设施农业、农业物联网和装备智能化、农产品深加工、农业技术创新和示范推广应用,引领支撑农业绿色发展、转型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凤阳县区域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单位。申报单位应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基础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具备为完成项目所必备的经费保障、人才条件及技术装备等;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的项目,不受理支持范围之外的项目;

    2.申报项目应处在研发或小、中试阶段,研究方案应当具备合理性、技术先进性、技术路线可行性,绩效目标明确且可量化、可评价,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

    3.申报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1年。医院推荐申报项目不超过4项,安徽科技学院推荐申报项目不超过6项,重点支持与我县六大产业链紧密合作的应用研究项目。联合申报的项目需附合作协议,明确主要承担单位、各方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等;

    4.项目经费预算中,承担单位投入不低于60%,县资助投入不超过40%。工业类项目按照最高30万元/项、20万元/项、1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农业、社发类项目按照最高20万元/项、15万元/项、1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项目经费总投入在申报项目初审后原则上不可调减,项目资金兑现依据《凤阳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支出审计综合确定;

    5.项目主持人年龄原则上到项目验收时未达退休年龄,应具有良好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且为项目单位(或者合作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6.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要对申报材料严格进行审查,对以弄虚作假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核实,取消项目承担单位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并进行相应处罚,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7.项目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良好社会信用记录,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违规或被纳入滁州市失信黑名单等情形。凡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等官方征信平台上有失信行为信息,且在申报之日未修复成功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8.项目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项目或申报材料造假,申报项目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三、优先支持项目

    1.优先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项目,鼓励高校、研究院所与我县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项目;

    2.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企业申报项目;

    3.优先支持经市科技局备案的2021年度“大院大所”合作企业暨2022年新签订的大院大所合作企业;

    4.优先支持上一年度成果登记工作突出的申报单位或团队;

    5.优先支持有研发平台及研发投入的企业,尤其是拥有国家、市创新平台及设有专门的研发部门的企业,且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2%(农业企业和新成立的企业可适当放宽要求);

    6.优先支持正在筹建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及申报安徽省科学技术奖的企业。

    四、申报限制

    1.近三年存在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或除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项目结题、终止而记入不良诚信记录的单位不得申报;

    2.项目单位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请或获取国家及省、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得申报;

    3.与往年立项的项目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项目负责人已承担2项以上(含2项)国家及省、市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一单位同年只能申报1个项目;

    5.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违法违纪违规或被纳入滁州市失信黑名单等情形。

    五、申报程序 

    1.项目单位申报→部门受理和初审→组织项目评审→会议研究→公示拟立项项目名单。

    2.项目采取先立项方式,待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申报书内容实施完成,并经县科技局组织专家组验收合格后再按立项资金结合实际支出拨付项目资金;对终止、撤销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予资金支持。

    六、申报材料

    1.申报书。申报单位须填写《凤阳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2022年度)》。

    2.附件材料。项目申报单位须按申报书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获奖证书、知识产权、产学研合作协议、研发投入证明、社会信用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对环境有污染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环评报告等证明材料。

    3.材料要求。按照申报书、附件材料先后顺序胶装成册,一式2份。

    4.时间要求。报名纸质材料于2022年6月30日前报送至县科技局,电子版发送至fyxkjj@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纸质材料受理地点:凤阳县府城镇中都城县科技局3楼306-5

    2.申报业务咨询:

    联系人:县科技局创新办  查菁文

    联系电话:0550-6722130

     

    附件:凤阳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凤阳县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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