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凤阳县科技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17 00:00 来源:凤阳县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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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局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切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述    

    我局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整体联动,密切配合,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措施有:    

    (一)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1.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及时充实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了领导责任追究制度,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使各项工作进一步得到落实。  

    2.信息公开更加全面和完善。根据《条例》的要求,我局结合工作的实际,对本部门信息公开的事项进行认真梳理,进一步明确公开的形式、时限、范围、程序和责任单位,从而使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全面。  

    3.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为了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我局先后制订了信息公开评议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监督保障制度、举报调查制度、新闻发布会听证制度、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依申请公开等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和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形成比较完备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    

    4.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和培训。为了使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政策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我局充分利用每周一局机关早会时间,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局机关各股室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依法全面清理信息。对相关政府信息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逐步充实历年来的政府信息。    

    2.合理编制行政职权和办事流程图。    

    3.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信息公开培训学习,确保各位信息员可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信息发布工作。  

    4.合理实施了信息发布流程。严格实行科室负责人责任制、严格保密审查责任制,真正做到“谁公开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局各科室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汇编。全年在凤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0余条,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科技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费〔2008〕208号)规定,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可收取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2016年我局无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因此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 新闻发布会开展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开展新闻发布会。

    七、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形式还不够活跃,程序还不够规范;信息发布量偏少,信息发布还不够规范。今后,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 认真梳理,分类整改。对涉及我局一般性工作的政府信息应及时整改、及时发布;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比较突出,急需解决的问题,将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正常情况下给予及时办结,如所申请的政府信息涉及到国家机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会及时向申请方做出解释说明。二是加强督导,抓好落实。为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将切实加强对本系统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加强股室间信息发布的工作协调。对于跨股室的信息,明确发布的主要股室,积极做好协调工作。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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