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扣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3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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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属各单位:

    接县委组织部凤组干字〔2020〕32号文件(2020年4月23日)通知,经县委研究决定:

    免去黄扣明同志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宋伟同志的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职务。

    接县委组织部凤组干字〔2020〕37号文件(2020年4月23日)通知,经县委研究决定:

    吴宗甫同志任县公安局副政委(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接县政府凤政人〔2020〕3号(2020年4月30日)通知,经研究决定:

    宋伟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特此通知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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