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接县委组织部凤组干字〔2020〕32号文件(2020年4月23日)通知,经县委研究决定:
免去黄扣明同志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宋伟同志的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职务。
接县委组织部凤组干字〔2020〕37号文件(2020年4月23日)通知,经县委研究决定:
吴宗甫同志任县公安局副政委(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接县政府凤政人〔2020〕3号(2020年4月30日)通知,经研究决定:
宋伟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特此通知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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