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公通字〔2019〕31号)及《滁州市公安机关派驻专职法制员管理规定》(滁公法制〔2020〕24号)等要求,根据我局实际,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吴国曾同志到法制大队工作,派驻到黄湾派出所、枣巷派出所、板桥派出所、大溪河派出所、小溪河派出所任专职法制员;
杨 品同志到法制大队工作,派驻到小岗村派出所、红心派出所、总铺派出所、殷涧派出所、大庙派出所任专职法制员;
王子正同志到法制大队工作,派驻到西泉派出所、武店派出所、刘府派出所、官塘派出所任专职法制员;
刘 磊同志(交管大队)到法制大队工作,派驻到交管大队、府城派出所、洪武路派出所、门台派出所、临淮派出所任专职法制员;
张玉胜同志到法制大队工作,派驻到刑侦大队、经侦大队、网安大队、治安大队任专职法制员。
特此通知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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