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亮等12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4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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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亮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治安管理大队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腾飞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警卫中队中队长;

     翔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管理中队中队长;

     岳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办公室主任;

    李晓曼同志任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国保大队)专职副主任;

    代家林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主任;

    唐忠远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板桥责任区刑警队队长;

    孙远建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总铺责任区刑警队队长;

     通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总铺责任区刑警队指导员;

     锐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刘府责任区刑警队副队长;

    程子倜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府城责任区刑警队副指导员;

    郝森淼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禁毒中队副中队长。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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