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凤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1-01-06 09:18 来源:凤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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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由凤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编制。全文包括六个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报告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板块(网址:http://www.fengyang.gov.cn/zwgk/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凤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地址:凤阳县中都大道中段,邮编:233100,电话:0550—651801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县政府办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指导精神,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务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本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0条,及时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县政府工作动态、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和政务公开范围,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凤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凤阳县政府或凤阳县公安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2020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2020年安徽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要求,及时对全县各单位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调整,尤其是认真梳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同时加强日常信息的自查整改力度。

    (四)平台建设

    根据省、市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要求,配合做好本单位的栏目上线和信息迁移工作,对上线栏目有未调整好的,及时调整并发布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注重配齐人员力量,县公安局在指挥中心秘书室设有政务公开办公室,内有专职人员2名;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加快将政务公开要求固化到现有工作体系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与县政府日常运行相结合。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和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等情况

    新《信息公开条例》公布实施后,我局多次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培训会,有效提升了工作人员思想和工作技能,明确具体职责,确保所属信息及时更新。我局将按照“六提六促”专项行动要求,抓牢抓实工作要点,持续推动各项工作向纵向开展,同时将积极借鉴其他优秀单位的先进经验,补全自身缺点,全面完成“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0

    330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0

     0

    254000

    行政强制

    20

    0

     35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9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3

    1855564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将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同时将充分利用“凤阳县公安局”新浪微博和“凤阳警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提高政策解读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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