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公安机关2024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9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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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省公安厅批准,滁州市公安机关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3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43名,其中琅琊分局13名,南谯分局15名,经开分局10名,苏滁分局10名,全椒县局30名,来安县局50名,天长市局20名,定远县局50名,凤阳县局35名,明光市局10名。具体岗位及相应条件见《滁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岗位薪酬待遇

    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由各地政府财政全额保障,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政治可靠;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传染性疾病、残疾、纹身;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

    (六)本市户口(含县市区)或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非本地户口;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等活动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及在校学生;

    12、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1)报考琅琊分局:琅琊分局信访办办公室

    (2)报考南谯分局:南谯分局龙蟠所户籍大厅

    (3)报考经开分局:经开分局会峰所户籍大厅

    (4)报考苏滁分局:徽州路1999号中新苏滁管委会一站式服务中心

    (5)报考全椒县局:全椒县公安局新大楼门卫处(全椒县椒陵大道与屏四路交叉口)

    (6)报考来安县局:来安县公安局大门东侧办公室(来安县黎明路蝴蝶公园北侧110大楼)

    (7)报考天长市局:天长市公安局一楼信访接待大厅(天长市天康大道2号)

    (8)报考定远县局:定远县公安局大门东侧人民来访接待室(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大道交叉口)

    (9)报考凤阳县局:凤阳县公安局府城派出所综合服务(接处警)大厅(凤阳县中都街道云霁街188号)

    (10)报考明光市局:明光市公安局二楼大厅(明光市龙山东路111号)

    3、报名材料:现场报名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需复印首页及本人页,1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滁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附件3)、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4),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注意事项:①报名时,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②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③每名报名者限报1个岗位,不可重复报考。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级公安机关负责,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取得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于2024年3月12日在滁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gaj.chuzhou.gov.cn)进行公布,不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通知:将与资格审查结果一同公布,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2、体能测试项目:①体能测试项目为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体测三项的测试次数均为2次,取最好成绩),以上体测项目采取“三选二”的模式由考生自主选择。

    ②体能测试具体评分标准参照附件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须达35分合格线以上,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笔试等后续环节),上下两档之间的成绩按上一档得分计算(合格线以下除外),测试二项成绩的平均分为体能测试最终得分。年龄计算以体能测试开始第1天为节点。

    (三)笔试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将在滁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

    进行公布,体能测试结果一同公布,不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包含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社会常识、简单写作等。

    3、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加分项: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需取得行为发生地平安办认定),退役军人,均可加5分,累计不超过5分。

    (四)面试

    1、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将在滁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

    进行公布,笔试成绩一同公布,不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品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爱岗意识和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3、面试人员根据体能测试、笔试合成成绩(按照体能测试10%,笔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4、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5、面试地点、时间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最终成绩

    1、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的10%、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4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若最终成绩相同,以中共党员优先;若政治面貌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仍相同的,采取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1、根据最终核定的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体检和考察的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公布上一科目成绩时一起公布。

    3、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退还体检费。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有关标准组织实施。

    4、如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最终成绩并列,参照第五条第2点执行)。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滁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gaj.chuzhou.gov.cn)公示3天。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并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

    各级公安机关根据工作岗位同拟聘用人员签订为期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期内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岗位条件由各级公安机关负责解释,聘用后根据公安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调整的,考生须服从组织安排。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3、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将追究相应责任。

    4、报考人员须持续关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查看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及相关要求。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负。

    5、参加本次招聘进入面试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各级公安机关后备人选库,自招聘工作结束之日起,在一年内若出现人员缺额,按程序从后备人选库中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

    ( 1 )报考琅琊分局:0550-3082119

    (2)报考南谯分局:0550-2177610

    (3)报考经开分局:0550-3316650

    (4)报考苏滁分局:0550-3116110

    (5)报考来安县局:0550-5608067

    (6)报考天长市局:0550-7624904

    (7)报考全椒县局:0550-5032873

    (8)报考定远县局:0550-4293135

    (9)报考凤阳县局:0550-6518034

    (10)报考明光市局:0550-2283320

    监督电话:0550-3064711-2392

    上述电话于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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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市公安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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