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凤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7-01-24 00:00 来源:
    【字体:打印

     

    本年报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政办发〔2007182号文件《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由凤阳县公安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

    2016年我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制度。我局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常抓常议常落实。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负责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发布、更新等工作,并确定了专、兼职信息员2名。制定了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预先审核、保密审查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2、加强信息采编,及时上网公开。一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根据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会议要求,按照信息编写规范要求,全面、系统地对局政务信息进行疏理、归类,编制了《凤阳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凤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将疏理出的公开信息全部录入县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公开。

    3、强化监督机制,规范公开程序。我局从强化工作责任入手,狠抓了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体系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开展检查,以确保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落到实处。一方面,将信息报送、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局主要领导多次对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出要求。另一方面,对公开的政务信息在正式公开前,按照政务公开程序进行预先审核,未经审核的政务内容一律不得上网公开。同时,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政务信息保密工作,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上网的信息全部经保密审查确认不涉密后才可发布,确保了政务信息既能及时有效发布、又不泄漏秘密,做到了政务信息“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4、开展业务培训,推进电子政务。局十分注重电子政务人才培养和业务培训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县信息中心举办的电子政务业务应用培训班,并经常邀请电子政务办专业人员来局指导工作,使具体操作人员了解掌握县政府门户网站协同平台系统的应用功能,熟悉政务信息发布程序和要求,能熟练应用区协同平台,同时,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硬的人员参加保密工作培训班,为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务信息公开、推进电政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本部门到201611日至201612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0条,电子化全文公开率达100%

    本部门2016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足,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直接制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一步深化。网络宣传不够,公众通过网络进行查询、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多。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还应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下步工作中

        1、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考核目标,严格考核。全面落实《吉木乃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作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的依据。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促进各单位及时、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2、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务服务事项等政府信息的公开。及时公开公文类信息。继续推行重大决定公开工作。

    3、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

       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加强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丰富网络建设内容,及时回复群众网络来信来访,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可信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