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1)

    发布时间:2012-01-12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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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凤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凤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1231日。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凤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邮编:233100,电话:0550——6721166

    一、概述

    2011年,凤阳县公安局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政务中心和信息中心的具体指导下,始终坚持把警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途径、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举措、惠及民生的重要内容来推进,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全面推行警务公开,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提升思想认识,强化机制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专门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陶勇为组长的警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推进全县公安机关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并且明确了警务信息公开专门工作机构,建立健全了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为确保2011年度警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公安局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对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同时,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安排专人具体负责警务信息公开和网络宣传工作,通过组织信息公开培训班,采取授课学习和以会代训方式,努力提高警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确保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2、规范制度建设。我局立足警务公开制度建设,先后制订并出台了《进一步深化警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警务公开工作制度》等推进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方案,确保了警务公开规范运行和纵深发展。建立健全监督保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多层次、广渠道的监督体制,完善公开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的监督体制,以及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网格监督体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落实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严肃追究责任。

    3、强化经费保障。局党委高度重视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多次明确指示我局必须大力加强信息化进程,始终要将民声、民心、民意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次拨款用于日常办公和完善警务信息公开窗口办公设施配置,改善办公环境,完善公开内容,并增设了一批便民利民设施。

    三、坚持民本理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力求做到主动公开、实时公开,切实服务于群众。截至1231日,我局分别在机构领导、机构设置、部门动态、业务公开、公告等栏目发布信息790条名列第二,为推动与促进我局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营造了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发挥了不可否认、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四、有效提高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和科学性

    一是深化执法公开工作。我局牢牢把握以人为本、依法全面公开、开拓创新和循序渐进四项基本原则,以点带面深化执法公开工作,推进“阳光执法”工程,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内实行民主执法决策和管理考核工作机制公开,对报警和刑事案件实行严格的执法办案回复回告回访制度。对外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媒体、执法公示栏(包括橱窗、电子显示触摸屏等)、宣传手册和网站等多种形式将与群众办事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制度、程序、时限、结果查询方式等内容全部予以及时公开。为确保依法公开工作质量和绩效,将执法公开工作纳入年度执法质量考评,由纪检、法制、督察等部门进行监督考评。二是严格实行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在行政决策中,充分体现民意、注重维护民本、切实确保民生,建立健全了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工作机制,我局所有重大行政决策的酝酿、出台,一律严格按照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五个步骤实施。对涉及公众切实利益的重大决策,一律实行听证制度,有效保证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针对性。

    五、切实增强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及时性

    在警务公开过程中,我们根据公安工作实际,讲求实效,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本着“能公开的尽量公开,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的原则,不断提高警务公开工作水平。在公开内容上,我们对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把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以及事关民生、民心、民意的问题,及时、全面、真实地向社会主动公开。在公开形式上,我们充分运用传统方式和现代科技,以实际、实用和实效为原则,采用便于公众知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因时制宜地实施公开。一是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传媒公开。二是运用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络公开。三是查询电话公开。局出入境管理和派出所均设立了电话咨询服务,公开办事流程,主动为群众查询业务办理结果。四是窗口公开。局办证大厅和基层所队窗口均独立制作了服务手册、办事指南,同时充分利用警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开了工作职责、办事程序。五是墙报公开。基层所队利用宣传橱窗、板报,张贴公布辖区治安形势、重点工作、群众常办事项流程,及时告知群众治安情况、加强防范、方便办事。六是“卡片”公开。派出所等基层一线民警均根据工作需求制作“警民联系卡”,卡片注明了民警姓名、联系方式、派出所的联系方式等内容。七是互动公开。通过开展警营开放日、大走访、社区述职评议、街头宣传、领导访谈等活动,向群众宣传公安工作,与群众联谊互动进行公开八是书面(口头)告知公开。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口头或书面告知的办法,使到公安机关办事的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办事程序和要求,使被传唤对象或犯罪嫌疑人知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深入推进了全局范围内执法公开工作的纵深发展。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增强,信息更新时效有待提高,在线便民措施有待丰富,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有待强化。下一步,将继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在综合运用传统信息公开手段的同时,突出“讯媒体”优势,充分利用信息发布平台,有力、及时、广范围发布警务公开信息,进一步增强网上警民互动。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工作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和工作规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监督保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0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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