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0:51 来源:凤阳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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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综合民政领域各项工作和有关统计数据形成。本报告由凤阳县民政局政务公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板块(网址:http://www.fengyang.gov.cn/zwgk/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凤阳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凤阳县辅仁路与中卫路交叉口东南凤阳县民政局,联系电话:0550-672193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主动公开情况。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管理和服务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98条,围绕重点,确保政务公开公开化制度化透明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全年通过网络平台、信函等方式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涉及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县民政局较好完成了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切近民生、内容涵盖多方面的任务要求。严把信息质量关。我局对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实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发布信息不涉密、不涉及单位或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内容;所有发布的信息股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涉及重大事项需发布的信息还需主要领导签字后发布。

        (四)平台建设。一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的要求;二是开展涉密涉敏信息及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自查工作,确保无涉密涉敏信息上网、外链内容错误、失效、指向商业营利性网站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对外公开的信息等问题。

        (五)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我局积极结合县政府“六提六促”专项行动,针对每次测评问题,积极地进行整改完善,全面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六)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机构改革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确定专职人员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对信息发布质量不高的股室进行通报,按月对单位各信息栏目进行检查,对信息发布不规范不及时的抓紧整改。二是规范制度建设。严格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制度规范,加快将政务公开要求固化到现有工作体系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与单位日常运行相结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分政策文件解读质量不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程序征求意见不充分;二是主动性不够,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三是人员变动大,新人员不能熟练政务公开内容及步骤。下一步,我局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以更加规范的解读文本要求,准确、形象、生动地解读政策文件;三是加强学习宣传,对新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使其最短时间内熟悉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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