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2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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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阳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开区、县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县21—24日雨雪冰冻天气持续,并伴有冻雨或冰粒,22日中雪转阴,-1~-3℃,23日小雪,24日中雪转多云,将对交通运输、能源保供、设施农业等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凤阳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决定于2月21日15:00时启动凤阳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
    一、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把保安全、保运输、保民生放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属地、部门责任。
    二、要加密监测预报预警,滚动会商研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强化社会动员,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
    三、要加强国省干道、城市主干道、急弯陡坡、桥梁下穿、窄桥窄路等路况巡查,预置除雪破冰防滑物资装备和队伍力量,及时采取扫雪除冰和疏导管控措施,全力保障重要道路畅通,严防交通事故和大面积车辆、人员滞留。要科学调度客运班次,动态监测汽车站等客流,做好分流和滞留人员生活保障。
    四、要加强电力、通讯设施巡检和应急融冰除冰,及时处置线路中断和设施保障。加强大跨度构筑物、加油加气站、危旧房屋、场馆、农业大棚、建筑工地、工棚、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安全巡查,果断提前转移危险区人员。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产销保供,做好受灾群众、城乡困难群众和无固定居所人员的灾害救助,确保群众安全过冬。
    五、要加强抢险救援队伍备勤,执行 24小时应急值守,强化信息报送和发布,及时处置突发险情灾情。

    凤阳县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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