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司法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0-12-29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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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部门施政方式的重要变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凤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将2010年凤阳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总结如下: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凤阳县司法局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凤阳县司法局办公室(0550-6721701)。

    一、2010年工作概述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专门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代汉成任组长,副局长张洪林任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秘股,由王善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清华、张红、代树东、马长林、王艳同志为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处理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证。

        2、制订相关文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已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系列文件,今年完成凤阳县司法局行政职权目录,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建任务,现逐步成熟。

        3、健全规章制度。从20095月起我局就开始完善了申请受理机制,公开投诉举报、发布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信息、社会评议、依申请公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依申请公开受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保证了政务公开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今年加强了此项工作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操作规范。

        4、开展操作培训。为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市里、县政府组织的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并不断地交流学习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

        截止2010年12月31,我局通过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各类信息150条以上。

        2010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2010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股室及司法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0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和帮助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确实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如在如何想方设法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措施和途径上尚待进一步改进;在加大日常监督和检查力度,更多发挥相关职能股室及司法所参与信息公开工作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提高。2010年,我局将以学习科学发展观为切入点,重点关注民生、关注百姓的需求,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力争开展法律援助网上便民服民活动,为进一步打造“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而尽责出力,为群众和行政相对人提供高效、优质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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