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司法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09-08-14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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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阳县司法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部门施政方式的重要变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凤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将2008年凤阳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总结如下: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凤阳县司法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凤阳县司法局办公室(0550-6721701)。

        一、2008年工作概述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代汉成任组长,副局长张林任副组长,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秘股,由王善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清华、马长林、王艳同志为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处理信息公开日常事务。

        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证。

        2、制订相关文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系列文件,按时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建任务。

        3、健全规章制度。2008年5月起我局就开始建立申请受理机制、保密审查等规章制度,保证了政务公开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操作规范。

        4、开展操作培训。为了能够正确使用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我局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开展了业务操作培训,明确了工作职责、规范要求和工作程序。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局通过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各类信息90条。

        2008年,我局未收到单位和个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2008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200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08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和帮助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是一个新领域,在工作中我们还在摸索阶段,因此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同时,由于我局工作人少事多,信息公开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以上问题,2009年我局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保密不例外”的要求,加大法律法规和非涉密性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和审查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二是加强基础工作,尽快建立司法局门户网站;三是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计算机知识和信息公开知识培训,不断促进工作理念的转变,使我局的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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