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滁州市凤阳明中都皇故城文化旅游区建设项目-明中都皇故城外金水桥保护展示项目监理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凤阳明中都皇故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1〕672号)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监理单位。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滁州市凤阳明中都皇故城文化旅游区建设项目-明中都皇故城外金水桥保护展示项目监理。
2、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滁州市凤阳明中都皇故城文化旅游区建设项目-明中都皇故城外金水桥保护展示项目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归安外金水桥三座桥址石构件,主要展示金水桥以及桥基功能,另外进行四座恢复通行功能或者展示功能,护城河与外金水桥河提驳岸连接以及修缮金水河驳岸河道等内容。总投资约1400万元。
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协助招标人开展前期工作,接受招标人安排履行项目各项前期手续)、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工程资料档案整理、移交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理服务。
4、最高投标费率:工程审定价的1.50%。
5、监理服务期:同工程施工工期。
6、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7、质量标准:合格。
8、付款方式:监理费每两个季度(6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监理费按施工单位已完成工程量*监理费率*70%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全部监理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监理资质或具有综合资质的监理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监理师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招标文件由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被邀请单位指定邮箱,收到时间以发件人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发送状态为“投递成功”)。
2、开标时间:2024年4月3日15时00分。
3、开标地点:凤阳明中都皇故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 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明中都皇故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18712004621
招标代理机构: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956317691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