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凤阳县博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1-26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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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阳县博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50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服务事项的通知》(皖人社202027号)等文件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形式审查,并根据现场图片组织人员到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核验。

    经研究,同意单位申请,颁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序号   

    单位名称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限

    1

    凤阳县博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皖)人服证字[2024]1126000123号

    2024124

    长期有效

          经营许可范围:职业中介活动

    希望你单位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获批以后,规范服务,守法经营,凤阳县企业解决用工需求、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此复。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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