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7 16:23 来源: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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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综合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形成。本报告由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月1日起2020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板块(网址:http://www.fengyang.gov.cn/public/column/161055486?type=3&action=list&nav=4&isNianbao=1)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地址:凤阳县新城区中都大道与西华路交叉口,联系电话:0550-672707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务公开办的导下有序开展。深刻认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是深入推行政务社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度,我局持续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并对照文件精神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努力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全面贯彻落实“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截至202012月31日,本年度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42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精神,提升我局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办理水平,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流程,进一步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做到准确领会、及时回复、强化督查。截至202012月31日,我局共收到纸质信息公开申请13条,网络申请公开1条,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安徽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要求,依据县公开办目录调整情况,及时对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对标调整,并将我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点和分工在监督保障工作推进栏目公示。通过县政府重点领域政务信息栏目公开信息278条。

    (四)平台建设。2020年,我局依托县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平台,积极主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着重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运用图表图解、新闻发布会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化解读质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抓住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契机,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平台健身水平。

    (五)监督保障。依据我局制定的《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制度保障公开工作推进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县自然资源政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进一步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有章可循,切实保障我局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安全性。2020年全年共制定各类公开制度6条。

    (六)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据2020年9月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安徽省征地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结合2020年10月县政府办下发的《凤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要求,梳理我局公开事项,严格界定公开范围,全面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两化”专题公开信息9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

    13

    2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7

    11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0

    8188783.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本级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文字解读质量较低,公开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加大信息公开高效透明程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的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进一步丰富公民和法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作用,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的梳理,及时、全面地在网上进行公布。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三是持续抓好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重点做好涉及自然资源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四是丰富本级政策解读形式,注重提升文字解读质量,不断提高公开内容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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