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国土资源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13-01-28 00:00 来源:滁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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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在凤阳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国土资源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务公开条例》等法规,按照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狠抓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健全公开机制、完善公开制度、严格公开程序,扎实有序地推进县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和咨询服务类信息情况

    (一)概况:县国土资源局2012年全年共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主动公开信息分类:(1)机构设置类信息,为《凤阳县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情况》、《凤阳县国土资源局机构职能》等;(2)部门动态;(3)政策法规类信息;(4)规范性文件;(5)行政执法;(6)业务公开;(7)公告和新闻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12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事项。

    (四)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收到任何举报、投诉,也未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二、成立组织、明确职责

    为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领导,成立了凤阳县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各乡(镇)中心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由局信息中心主任兼主任,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专人专岗。

    三、建立规章制度

    依据《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及信息收集、审核、报送机制。一是注重从面上收集信息。国土资源工作点多、面广、量大,为确保信息来源的数量,以局信息中心为中枢,从面上提供全县国土资源工作的信息,保证了来源的全面性、经常性和专业性。二是制定信息审定程序。信息发布工作人员将收集的信息进行整理,对涉及的内容先征求相关单位负责人的意见,经审核后,报涉及内容分管副局长审批,重要内容由涉及分管副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后发布,确保了信息质量、安全。

    四、认真做好更新维护

    完善门户网站建设,丰富网站信息,每周对网站进行更新维护,采取文字、图片、专题信息、连续报道、热点关注等多种形式发布,保证必要的政务信息及时上网公布。

    五、存在问题及2013年工作安排

    2012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栏目存在空白;三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2013,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务公开条例》等法规规定和县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和速度,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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