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住建局2024年城镇黑臭水体水质检测及“初见成效”报告编制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凤阳县住建局2024年城镇黑臭水体水质检测及“初见成效”报告编制项目(二次)已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采用限额以下公开报名的方式进行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凤阳县住建局2024年城镇黑臭水体水质检测及“初见成效”报告编制项目(二次)
2、项目单位: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预算金额:50000元
5、最高限价:45000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6、标包划分:1个标包
7、采购要求:详见采购服务要求
8、服务期:365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本项目特定资质:须具备工程咨询或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投标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投标单位,不得确定为成交投标单位:
(1)投标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单位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仍在处罚期内的。
三.付款方式:检测完成提交检测报告及评估报告,且评估报告经过审核后一次性付清。
四. 交易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报名方式:通过发邮件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3月2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 14:30至17:00(工作日、北京时间),联系人及电话:朱工15178432220。报名邮箱:344949108@qq.com(注:电子邮件加盖公章发至报名邮箱,递交报名材料时提供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联系人邮箱。)
2、投标报名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报名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报名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由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单位提供的邮箱。
4、投标人资格由招标单位在开标时依招标文件审查确定,招标代理单位接收投标单位报名不代表其资格合格。
5、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04月02日15时00分;
地点: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会议室。
五. 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玖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凤阳县 地 址:滁州市港汇中心A座2812室
联系人:程主任 联系人:朱工
电 话:0550-2223623 电 话:1517843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