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沿淮道路环境整治工程(S315凤阳至临淮关道路一级公路改造工程)、G329凤阳至蚌埠段改线工程(凤阳段)水土保持监测、验收项目邀请公告
凤阳县沿淮道路环境整治工程(S315凤阳至临淮关道路一级公路改造工程)、G329凤阳至蚌埠段改线工程(凤阳段)水土保持监测、验收项目邀请公告
凤阳县沿淮道路环境整治工程(S315凤阳至临淮关道路一级公路改造工程)、G329凤阳至蚌埠段改线工程(凤阳段)水土保持监测、验收项目已批准招标,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3]11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方式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凤阳县沿淮道路环境整治工程(S315凤阳至临淮关道路一级公路改造工程)、G329凤阳至蚌埠段改线工程(凤阳段)水土保持监测、验收项目
2、招标人名称:凤阳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凤阳县境内
4、项目概况:凤阳县沿淮道路环境整治工程(S315凤阳至临淮关道路一级公路改造工程)等级为一级公路标准建设,道路宽度34m~38m,道路长度5.795km,道路下铺设供水管道及交通、排水、照明、绿化、管综、电力(土建)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G329凤阳至蚌埠段改线工程(凤阳段)全长16.823km,路基宽32m~40m,设计速度80km/h,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主要由路基工程区、交叉工程区、桥梁工程区、附属工程区、取(弃)土(渣)场区、施工场地区、施工道路区、临时堆土场区、改移工程区共9部分组成。
5、采购及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6、服务种类: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7、项目服务期:S31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G329服务期:监测随施工工期。验收:工程完工后20天内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备。
8、本项目预算价:180000元
9、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本项目特定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项目只接受采购人邀请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3、投标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投标单位,不得确定为成交投标单位: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付款方式:
1:S315在提交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成果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后一次性付清。2:G329在完成2024年水土保持监测并提交监测成果后付至合同价的40%,在项目完工提交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成果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后一次性付清。
四、 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由招标代理公司发送至各邀请单位的邮箱。
2、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9日15时30分。
3、开标地点:凤阳县交通运输局三楼会议室。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股长
电话:15855039542
地址:凤阳县府城镇仁爱路与社稷坛路交叉口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玖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婉茹
电话:15178432220
地址:滁州市港汇中心A座2812室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