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水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09:51 来源:凤阳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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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阳县水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 号)和《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滁政务办〔2023〕1号)要求,由凤阳县水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板块(网址https://www.fengyang.gov.cn/zwgk/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凤阳县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凤阳县府城镇中都城12号楼二楼,电话:0550-222300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加大力度,及时更新政府网站内容,全年通过凤阳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0条,包括:政策文件、机构设置12条,行政权力运行信息25条,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41条,回应关切5条,政策解读信息5条,其他类信息25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或者法人申请公开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实,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加强对目录维护、信息分类、信息发布质量、信息更新及时性等方面的核查,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与政府网站、专题专栏信息同源,不断规范目录设置情况和信息发布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信息公开平台主要包括: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板块。我局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工作部署,细化优化信息公开栏目分类及时更新维护信息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布置并狠抓计划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健康开展,积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没有发布与部门职能无直接关联的信息,对信息发布失当的及时进行了整改。2022年我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还不够,公布的信息更新未够及时。

    (二)信息公开的手段还比较单一,公开的渠道还不够宽。

    下一步打算:

    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管理。不断完善建设平台、政府门户网站等信息平台,便于工作、服务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凤阳县水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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