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水质检测中心试剂及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3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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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水质检测中心试剂及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已批准采购,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水质检测中心试剂及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152000元

    最高限价:1368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2024年水质检测中心试剂及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详见《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拒绝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按照交易文件“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

    三、报名及获取文件方式:

    1、报名方式:通过发邮件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05月23日至2024年05月2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 14:30至17:00(工作日、北京时间),报名邮箱:344949108@qq.com,联系人及电话:刘工14790100983。(递交报名材料时提供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联系人邮箱。)

    2、投标报名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报名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报名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由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单位提供的邮箱。

    4、投标人资格由招标单位在开标时依招标文件审查确定,招标代理单位接收投标单位报名不代表其资格合格。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5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凤阳县水务局(凤阳县中都城12栋)二楼会议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请各报名单位于2024年05月28日9时之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滁州市凤阳县新城区凤凰熙岸188号,刘工:14790100983,逾期送达讲不予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水务局

    地址:凤阳县中都城12栋     

    联系人:郭站长       

    电 话:0550—2223116

    代理机构:安徽泓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4790100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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