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凤阳县水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29 00:00 来源:滁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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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有关规定的要求,现将凤阳县水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概述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围绕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机关行政效能要求,以建设阳光政府机关、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保障法人和自然人知情权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务公开的规章及配套文件精神,大力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健全管理制度,通过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了水务信息及时公开。

        (一)完善工作机构

        一是完善工作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由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水务局党组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局长办公会定期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坚持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年度信息公开中心工作,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及时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措施、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

        三是我局坚持主动公开信息、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依申请公开办理等日常工作,并作为一项制度严格执行。重大项目,人事,财务等重大信息在部门网站上向社会各界公开。并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监察和行政监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建立规章制度。

    建立了《凤阳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规定》等制度。

        (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7年,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工作,目前已将应当公开文件及有关信息全部上传、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共计86条。

    三、依申请公开数据情况:

    2017年,年度申请量为1条,我局及时予以答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对涉密、涉及信访和维稳等敏感问题的信息是否公开把握不准。在一些公开信息的内容上还存在一些“盲区”。虽然《条例》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其余都可以公开”。但是,《条例》第八条又同时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但社会稳定的概念有很大的弹性,所有的事件都涉及到人,一牵涉到人,就涉及到稳定问题。所以,在研判此类信息是否公开还是把握不准。

    (二)改进措施

    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各种理论知识、业务知识的学习,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精神实质,用新的理论武装思想、新的思路改进方法、新的举措落实政策。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对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流程、要求进行统一和规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处理能力。加强监督检查,健全长效机制。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一整套的信息筛选和发布机制,建立相应的归类查询制度。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适时维护,完善制度,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信息公开的自觉性,确保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强化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凤阳县水务局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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