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阳县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2023年第6号)

    发布时间:2024-01-22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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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25日在凤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凤阳县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20239月,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提出意见,要求有关单位加强监管,落实部门主体责任。既要把具体问题改到位,又要举一反三,从制度层面建章立制,防止屡审屡犯。要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

    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整改作出了专题部署。审计部门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政府工作要求,要求各被审计单位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切实开展整改工作。财政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落实审计整改,并注重建章立制,从制度上加以规范,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审计整改工作总体上取得明显成效。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目前,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管理、重大政策落实等七大方面26个具体问题已经得到整改或落实了具体整改措施其中:完整改21,持续整改5通过审计整改:追缴财政资金37.84万元,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576.11万元、加快资金支付使用63万元、解缴非税收入138883.25 万元、制定完善制度办法5项,强化财政管理措施10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经整改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未分配到单位或细化到具体项目问题已经整改,编制2023年预算时,考虑到类似项目可以直接安排到相关单位的已安排至相关单位,例如乡村振兴8450万元已编制到县农业农村局,今后编制预算时,县财政会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

    2)关于应缴国库收入、应缴财政专户收入未及时上缴问题已经整改40731.33万元已于2023年7月底前交入国库;应缴财政专户收入的2286.67万元已于1月份上缴国库;县国库支付中心53.62万元利息已于3月份上缴国库。

    3关于超范围使用预备费29.30万元问题2023年财政部门严格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正确使用预备费,截至11月底已使用2笔714.53万元,分别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新冠病毒感染物资配备114.53万元,恢复和扩大消费补贴600万元。今后将严格执行《预算法》相关规定,正确使用预备费。

     2.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关于非税收入待处理款项长期闲置,涉及金额779.10万元问题2020年“待结算收入”19笔,已经联系相关单位将相关资金已确认,分不清来源、没有备注的资金已确认为县财政局其他收入;2021年“待结算收入”171笔,均已确认。

    2)关于国有资产处置收入94727.45万元、疫苗接种服务费305.08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问题国有资产处置收入94727.45万元已全部上缴财政专户,今后类似销售收入纳入预算,规范收入预算管理。15个乡镇卫生院等单位收取疫苗接种服务费305.08万元已上缴财政。今后将督促单位及时将收入上缴财政。

    3)关于部分结存两年以上资金未作为财政存量资金收回统筹安排问题2023年7月财政支农资金专户中棉花价格改革补贴资金结存422万元已缴国库,2023年4月社保专户存量资金1154.11万元已缴国库。

    4)关于存量资金支出10348.03万元核算不规范问题因之前收回存量资金时未进行分功能科目核算,在支出时无法进行支出功能科目分类,2023年我县收回存量资金时已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今后我县将规范存量资金核算,对调整支出科目和用途的,准确进行账务处理,如实反映支出科目。

    3.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单位事前绩效评估覆盖面不足问题编制2023年预算时,加大事前绩效评估覆盖面,要求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在系统内必须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截至2023年11月13日县财政通过系统审核项目事前绩效报告187份。

    2)关于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问题县财政局依据(皖发〔2019〕11号)和(凤发201920号)制定了《凤阳县县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县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的方式主要包括反馈与整改、报告与公开、调整与挂钩、激励与问责等。具体如下:(一)对年度内所有财政重点项目评价中出现的问题,部门和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均做出整改并报送了整改报告;(二)县财政局也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以及上年度政府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接受县人大监督,重点项目绩效目标也随部门预算同步向社会公开,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随部门决算同步向社会公开;(三)所有申报的财政项目均在系统内通过编制项目绩效目标,事前绩效、单位自评、部门评价,运行监控等各环节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四)在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结束后,县财政局发文(财绩202332号文)按照不低于部门总数20%的比例确定复核对象,组织对部门绩效自评工作开展复核工作,抽查复核结果在向部门反馈的基础上,采取适当形式予以通报,并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挂钩。

    4.政府性债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专项债券资金未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未专账核算问题。县经投公司已实现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的专账管理、专账核算,专项债券资金已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下一步县财政部门将按照《凤阳县县级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管理,推进有关项目单位设置专账用于专项债券资金的核算,确保专项债券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5.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政策落实方面

    ①关于就餐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问题。已在全县范围内统一推广使用滁州市助餐系统(即养老服务综合管理平台 ),各助餐点于 4 月份全部纳入平台管理,老年人在附近的养老服务站、老年助餐点注册建档,可在全县任意助餐点刷卡或刷脸用餐,实现一站办理全县通用。老人就餐后在系统内形成记录,老年助餐补贴金额根据系统内就餐记录直接核算产生,民政部门按季度定期将助餐补助拨付至老年助餐服务机构。

    ②关于公益慈善捐助资金8万元未使用问题。根据《关于印发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建设等三个工作指引的通知》 (皖民养老函[2022 ] 149 号 ),捐助资金可用于政府投资的助餐服务设施建设。8 月 31 日,民政部门已将捐助资金 8 万元拨付至枣巷镇人民政府,用于枣巷社区老年食堂建设。

    (2)关于“安心托幼行动”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①关于幼儿资助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教育部门按照资助程序和时间节点要求,分春季和秋季学期,完成全年幼儿入园资助资金发放任务。幼儿资助资金已及时拨付。

    ②关于奖补资金55万元未拨付问题。奖补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已于2023年11月14日拨付完毕。

    ③关于部分幼儿园未足额提取校内资助资金问题。未足额提取校内资助资金的相关幼儿园已按要求进行足额提取。

    6.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关于提供虚假资料申报省级财政补助问题。县供销社已于2023年12月18日全部追回并上缴财政专户。

    2)关于离任村干部认定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现申报表中已进行三级审核,规范流程,乡镇按月统计离任村干部注销情况,上报县委组织部,更新在库离任村干部库,每两个月统计到龄离任村干部情况,上报县委组织部。

    3)关于6名已死亡人员继续发放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4.13万元问题。死亡冒领的6人均已于2014年之前死亡,县人社部门后期从死者账户划扣追回3人,金额1.46万元。其余3人已于2020年5月停发,且个人银行账户被家人核销,考虑到其家庭困难决定不再追缴。

    4)关于退出村医人员档案材料管理不严问题。县卫健委已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审核补助档案资料,加强管理,保障所有在册资料完整和安全。

    7.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单位非税收入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准确问题单位编制非税收入时按照前三年334的比例测算下一年度的非税收入预算,因罚没收入具有不可预测性,做出的预算无法与实际罚没收入相符。今后县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预算编制管理,提升预算编制的合规性和科学性。

    2)关于部分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不严问题编制2023年预算时压减了非部门支出,将可以编在单位的项目编制在单位,做实部门预算,防止因年中追加预算形成采购指标。同时在开展预算编制会议时,向各单位(部门)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明确强调2023年“无预算不采购”的基本原则,确保采购预算应编尽编;事中通过严格把关单位(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严禁预算指标调进调出,强化预算约束力。

    (二)持续整改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关于18人已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重复发放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12.11万元问题。正在整改,在乡镇组织部、乡镇人社所的配合下18人中已追回12人、金额8.15万元,其余的正在追缴。

    2)关于4名已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同时发放退出村医生活补助11.61万元问题。已追回3人8.23万元,其余1人正在追缴。

    3)关于1名已死亡人员继续发放退出村医生活补助0.14万元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追缴。

    4)关于1名已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重复发放农村老拖拉机手工龄补助0.85万元问题。人社部门于2021年10月停发此人农村老拖拉机手工龄补助,重复发放的补助相关部门正在追缴。

    5)关于1名已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重复发放农村老公路农民代表工(养护工)发放工龄补助1.80万元问题。人社部门于2021年10月停发此人农村老公路农民代表工(养护工)工龄补助,重复发放的补助相关部门正在追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高度重视、有力监督下,全各部门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积极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取得良好效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审计委员会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改效果,持续推动凤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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