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08 00:00 来源:凤阳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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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以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县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凤阳县审计局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方案》,现将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编制和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安徽省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积极依法履行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并将信息公开与依法审计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相结合,审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

      我局领导班子对政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于2013年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党组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根据领导的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并做到年初有计划方案,年中有检查措施,年终有工作总结,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建立健全了《凤阳县审计局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凤阳县审计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凤阳县审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台帐制度》、《凤阳县审计局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制度。

      (三)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

      2016年,结合我局实际,将原有目录进行了归类和细化,进一步科学规范信息分类,明确了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范围,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对发布的审计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信息进行了解读;完善了信息的内容,提高了信息的透明度、公信力和有效性。

      (四)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率。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凤阳县政府网站及相关渠道主动公开信息64条;政务公开栏公开信息12条,合计主动公开信息76条。

      三、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未发生依公众申请公开信息、应公开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四、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现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不足:对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等问题。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二)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逐步将审计结果对外公开,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我局将继续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大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审计业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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