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站辅助设施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8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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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阳县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站辅助设施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3〕11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询价方式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凤阳县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站辅助设施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5000

        最高限价:65000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邀请供应商方式:□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书面推荐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凤阳县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站辅助设施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 □接受 ☑拒绝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按照交易文件中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

        三、获取文件方式:由招标代理公司发送至各邀请单位的邮箱。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423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滁州市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二楼会议室,本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请各投标单位于2024年04月22日17时之前将投标文件邮寄或直接递交至:安徽省凤阳县新城区凤凰熙岸188号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黄工:18726643390,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人:阚主任   

        电 话:135****6166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18726643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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