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凤阳花鼓)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8 10:26
    【字体:打印

        2023年中央下达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24.5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补助。在接收到相关的资金后,凤阳县坚持专款专用原则,按照绩效目标,做好2023年度国家级非遗专项资金使用工作。截止2023年12月,国家级非遗专项资金已全部实施完毕,共实施了24.5万元,其中4.5万元用于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20万元用于凤阳花鼓项目专项保护资金,执行率达100%,全面完成了年初的绩效目标,现将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示。

    监督电话:非遗股0550—2210202

    2023年凤阳花鼓专项资金使用情况.xls

     

                    凤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3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