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8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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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支持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3〕46号)精神,经研究,现核定下达你市、县(区)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项目代码:340000221407000000091),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按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21〕20号)要求,切实发挥统筹作用,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聚焦短板弱项、科学规划布局、集中发力解决,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持续改善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升学校办学能力水平。

    二、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央资金统筹使用,结合实际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重点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徽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教 〔2022〕731号),落实资金管理主体责任,严禁搞政绩工程和豪华建设。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同步分解县以下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附件1: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表.xls

    附件2: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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