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大溪河镇小型室内健身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凤阳县大溪河镇小型室内健身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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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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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质要求 |
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 3、信誉要求(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前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⑨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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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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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规模 |
规划新建大溪河镇全民健身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1022.28平方米;主体结构为框架+网架结构;地上一层,建筑高度11米;主要内容包括健身中心的土建主体、水电安装、装饰装修等内容;工程总投资约510万元,本次招标为其监理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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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等相关阶段全部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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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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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4年3月2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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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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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一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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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文件售价 |
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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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息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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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
规划新建大溪河镇全民健身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1022.28平方米;主体结构为框架+网架结构;地上一层,建筑高度11米;主要内容包括健身中心的土建主体、水电安装、装饰装修等内容;工程总投资约510万元,本次招标为其监理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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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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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付款方式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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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算 |
约6万元 |
监理服务期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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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交易文件等获取方式 |
按规定提交企业信息资料后接收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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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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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投标人须在邮件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791954308@qq.com且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5555088990)后视为提交企业信息成功,提交企业信息成功后代理机构将向其发送招标文件。(只有提交企业信息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评标) 提交企业信息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17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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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惠政路与西华路交汇处 联系人:唐主任 联系方式:0550-6730865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恒盛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凤阳县清华名苑16号楼 联系人:陈洁 联系方式:15555088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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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媒体:凤阳县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