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教育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2-01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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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凤阳县教育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发布数量,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不断提高教育行政工作透明度。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鉴于人事变动,我局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条例》和《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15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中小学信息公开的工作体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信息的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我局还通过凤阳政府网、凤阳教育网、电视、公告栏等方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三是及时发布依申请公开文件目录。自9份起,每月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以县教育局名义制发的依申请公开的文件标题、文号。

    四是及时发布县教育局和所属学校政府采购招投标情况。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121231日,县教育局通过凤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各类信息688条,较好地完成了上级规定的发布任务。

    我局一直严格按照《条例》有关主动公开的规定,根据法定的原则和范围,重点公开各类招生、考试、升学等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信息,重点公开工作计划、事业发展、干部任免、法规文件等需要社会了解知晓和参与监督的信息,尽量将文件原原本本地公开,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依申请公开的公开范围、受理机构、公开程序、申请处理、收费标准等方面内容都作出了具体的说明。2012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事项。

    四、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到任何举报、投诉,也未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信息发布数量位居全县前列,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与政务公开相适应的监督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加以整改和完善,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使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开创一个新局面。

     

     

     

                                 

     

                                                                         凤阳县教育局

                                                  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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