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统计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29 00:00 来源:凤阳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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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汇总2014年度凤阳县统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6个部分。

        一、概述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全面深化统计改革的重点任务,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统计服务能力为目标,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公开机制,丰富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平台,服务实效进一步提高,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按要求修订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已报县编办审核,待通过后更新原公开内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截至2014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2014年以来的政府信息182条。其中,业务工作类信息主动公开176条,行政权力公开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诉讼事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局虽然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受人员编制所限,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人员为兼职人员,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不同的单位区别较大,统计部门为公众服务的主要内容是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较难用“条”的计量单位来计算工作量。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2015年,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办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思想意识和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根据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整理有关内容,对各类公开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统计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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