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统计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3-30 00:00 来源:凤阳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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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政务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11日至20091231 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凤阳县统计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2009年按照县委县政府文件的要求,我局及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9年加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通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塑造单位形象,并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由于领导的高度重视,我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得到了有力的推进。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根据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我局制定并完善了《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全面公开,2008年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为指南和目录),并将指南和目录在《县政府门户网》上公布。指南中明确了我局主动公开的范围及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同时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方式、程序等。目录中包括了单位简介、部门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部门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能、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多项对外公开内容。我局还依托县政府信息发布系统平台,公布财政信息、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1、通过电子信息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为更好地提供优质统计服务,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我局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注重抓好三个方面:一是注重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指南、目录等栏目,更新重大统计行政决策、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和政务动态,公布经济社会主要统计数据、统计信息和统计调研分析报告等各类重要政务信息。二是注重强化网上办事功能,加强网站服务窗口与县统计局各业务系统应用支撑之间的有机结合,公布统计行政许可的具体条件、材料要求、受理单位、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积极推进统计行政许可项目等事项的在线办理,已实现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数据的联网直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及证书的网上查询、统计违法行为的网上举报与受理等统计政务的网上办理。三是注重了解群众对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需求,设置了公众互动栏目,及时了解群众对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需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09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情况
      我局2009年度共接受咨询1463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数857人次,现场接待人数513人次,其他形式咨询数93人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要求统计系统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和诚信政府的现代行政管理理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股室的职责,对各类政府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公开政府信息。强化监督检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对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是进一步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畅通公开渠道。加强调研和分析,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要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同时,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在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需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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