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等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6 10:20
    【字体:打印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各类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彻底消除群众身边的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和省、市安委办要求,结合凤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压紧压实属地、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安全责任,切实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顽疾”,有效防范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注重先立后破、坚持标本兼治。

    1.加快设施建设。乡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相关设施建设:在建小区按要求建设非机动车停放点和充电设施;已建成有物业的小区和有主管单位的居民楼,要督促物业和主管单位在车库、架空层等场所增设或改建非机动车停放点和充电设施;没有物业和主管单位的老旧小区,以及城中村、背街小巷等场所,由属地政府兜底。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采取技防措施,强化日常安全管理。

    2.加强整治查处。乡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依据《消防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联合住建、消防救援、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开展检查,聚焦老旧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等重点场所,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占据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等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3.落实属地责任。乡镇(街道、园区)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组织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对居民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等非机动车停放点和充电设施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按照一区一策原则制定整治方案,及时补齐短板。充分发挥社居委、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基层组织作用,调动社区党员、志愿服务队、楼长等社会力量,建立网格小区楼栋管理模式,形成问题隐患立即报告、现场处置、上门宣传、跟踪督办等工作机制,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本级消防救援机构、公安部门报告。

    4.厘清部门责任。住建部门负责统筹指导居民小区非机动车停放点和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督促指导物业公司开展专项整治,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把此项工作纳入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督促指导属地、建设管理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做好非机动车在住宅内充电或私拉电线充电、占据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进入载人电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查处。公安部门要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督检查责任,将飞线充电等不安全行为纳入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应急部门要发挥安委办作用,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参与联合督导检查。发改、自然资源、电力等部门按职责落实有关责任。

    ()加强宣传引导、规范日常管理。

    5.做好宣传引导。乡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要运用案例教育法”,结合监管职责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引导公众文明停放、安全充电。对缺乏充电场所导致飞线充电的,要开展便民服务,引导居民就近充电;对发现有飞线充电行为但没有占据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教育劝导为主,并发动亲友、邻居和业委会共同监督;对多次不听劝阻的,可以向基层消防站所、公安派出所举报;对在住宅内充电、占据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进入载人电梯等行为的,要坚决制止。

    6.强化物业管理。乡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总结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排查整治提升工作成效,持续擦亮皖美红色物业品牌,全力推动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双提升”,督促指导物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制止居民不安全行为。对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等场所,乡镇(街道、园区)要结合实际,采取委托管理、第三方购买服务等方式指定单位履行物业职责,消除管理和服务盲区。

    7.规范运营维护。乡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物业企业规范车辆停放,定期清理僵尸车辆。落实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探索非机动车智能充电桩试点。

    三、保障措施

    ()提高思想认识。安委办将以上要求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督导、考核、巡查。乡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冬春火灾防控等,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地区,加强重点督导,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安委会办公室。

    ()强化部门协作。公安、消防、住建、市监等部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形成监管合力。对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环节,各职能部门要靠前一步,加强协调沟通,防止推诿扯皮。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要实施通报批评或联合约谈,督促落实各项整治责任措施。

    ()建立长效机制。乡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和三管三必须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多通报、多调度、多发督办函、多暗访四多工作法,拧紧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