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5-08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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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安徽省政府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在总结我局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形成。

    报告全文共分四个部分: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问题;2018年工作思路。本年度报告统计日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凤阳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凤阳县府东街25号,邮编:233100,电话:0550-2225113,电子邮箱:fyaj199@163.com)。

    一、概述

    2018年度,我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多项制度,结合实际,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不断完善局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二级机构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和工作职责,制定了工作计划,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有计划安排。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从源头上介入对文件公开属性认定的工作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同时,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个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舆论热点应对的工作力度,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据统计, 2018年,共发布各类信息22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8年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所有事项均无收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一是需要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二是没有专门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面对日益繁重的政务公开工作压力越来越大,一些公开事项不够及时。三是对基层安全监管机构的指导力度有待强化,对基层普遍存在的问题了解不及时,指导不到位,研究解决力度不够。

    四、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和部署,紧紧围绕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强化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2、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凤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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